發表于:2016-07-08 上午 /閱讀:1776 /評論:1
7月4日,令計劃被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犯受賄罪7700多萬元,判處無期徒刑;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,判處有期徒刑5年;犯濫用職權罪,判處有期徒刑4年,決定執行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 令計劃是什么樣人,他犯下的罪行怪嚇人的,除了巨額受賄,還有非法獲取國家機密和濫用職權。他曾經是在黨的最高核心機關掌權的人,他所犯的每一項罪,都可謂彌天大罪。還是他頭腦活絡,東窗事發后,坦白交代,以認罪態度好,取得寬大處理;否則,再上去就是死刑了。 不清楚令計劃所犯罪行是在猴年馬月,在哪個崗位。印象中他到中央統戰部和全國政協任職的時間不太長,這兩個部門的實際權力,想象中也不算太大;況且剛去新單位,大多是新人馬,總得收斂一點,不至于肆意做出這么多壞事,撈到如此巨額的財產。那他又從哪里非法獲取國家機密,準備拿它去派什么用場呢?怎樣濫用職權的呢?有些事當然毋須讓常人知道。我所以想這些事,目的是想從他犯罪給出的教訓中,看看有哪些亡羊補牢的事要做,讓毒草變成肥料。至于犯罪人,已是沒得說頭的被掃進歷史垃圾桶的狗屎堆了。 令計劃權力頂峰期,按我的推想是在他任中辦主任、政治局委員的時候。那個時候他是通天的呀。如果那個時候他的劣根性發作,做起那些壞事來,不要太便當?他權力這么大,接觸到黨和國家的機密何其多,動用職權太容易了。那個時候的令計劃怎么樣?不清楚。外表看,政治上似乎是個如日中天的人物。 我想到的是,對這樣一級干部怎么管,誰來管。 周永康、令計劃等人犯罪,對黨和國家造成的危害特別大,國內外影響特別壞。他們犯罪給出的教訓,我以為對他們這樣一級干部,同樣不好放任不管,甚至不好一般地管??墒?,以往的事實表明,對他們是管得很不夠的,以致他們肆意妄為地干出那許多令人不可想象的壞事。雖然有說要管好身邊工作人員,可多數情況則是說說而已,少有實際作用。 我想,這該引為沉痛教訓。 巧了,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》出臺了。它的出臺,可說水到渠成,不但彰顯黨中央的英明,還給了我們提供學習和聯系實際思考的課題。 把令計劃的犯罪與處置,同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》聯系起來思考,從嚴治黨,尤其要嚴在關鍵少數,特別是少數中的少數。只有這些人自身硬,才有自上而下不折不扣的自身硬。 因為這些人,好壞都是標志性人物?!秵栘煑l例》能否有效實施,貫徹落實到底,也在關鍵少數,少數的少數。如說《問責條例》是黨內法典,人人都適用,在它面前人人平等,那還需配套措施----執法如山的“開封府”、“包青天”。 按現行組織制度,當仁不讓的自然是各級紀委,人大只是走形式。不過,紀委要真能擔當起這個責任,現時還有一段不小的差距。它對同級黨委干部問責,多數不起作用。一要從制度上補短板,授權;二要對紀委干部培訓;三要操作上有典型引路。 還是那句話,相信真心解決問題,辦法總比困難多。依靠全黨同志凝心聚力,沒有辦不成的事。在學習了八個“不忘初心,繼續前進"之后,作為一個老黨員,我愿和同志們一道,把關系到使黨永遠立于不敗之地的這件事,當仁不讓地盡力為之奮斗。
作者擅寫時評。出手快,憶史實,評今朝,望未來,言之有據有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