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表于:2014-12-27 下午 /閱讀:1190 /評論:5
2010年的上半年,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。 有傳言說檢察院在查老許的問題,我不敢相信。那時我已經退二線,不再管學校的事。但老許的事我不能不問。我去找校長,問他檢察院有沒有來學校調查。校長說沒有。我同校長一起分析,會不會是誤傳或謠傳。校長說他再來問問上面,也問問老許自己。 過了一陣,傳言愈發像真的了。我又找校長問情況。校長說,他找老許問過,老許稱,拿過施工隊一些購物卡,但沒有拿過錢。而老許自己也聽到了風聲。老許表現得很氣憤,自己跑到上面去說這個情況。他對上面的頭頭說,吃辛吃苦,把學校建起來了,還要被檢察院調查,真是覺得寒心。上面的頭頭問他有沒有問題要說,老許很堅決地說自己是沒問題的。 2010年6月10日上午,學校開高三學生的畢業典禮。校長、老許與我都坐主席臺上。我們一起為學生頒獎,發畢業證書。畢業典禮結束,上面紀委通知老許去一下。我跟校長都有些不安。到了下午,紀委來電話,要求學校通知老許家屬,老許要留在檢察院接受調查,不能回家了。這意味著老許真的出事了。 我們問紀委的同志,到底是怎么回事。紀委的同志說,上午通知老許到機關,還是先讓老許說說自己的問題。老許依然說沒問題。此時檢察院的人已經等在紀委辦公室,到中午時就把老許帶去檢察院了。到了檢察院,據說老許很快就一五一十把自己收取的工程隊的卡、錢、物都說得清清楚楚。 這時,最著急的是老許的家屬。檢察院辦案人員對他家屬說,要馬上把老許拿的錢和物交出來。所謂物是一根金條,在老許家,立馬便交上去了。錢是11萬,老許家屬拿不出這么多現金,連夜到處去湊,湊足了也交了。其家屬以為錢交掉了,人就沒事了。因為她們聽辦案人員說的意思就是這樣。其實錢和物一交,更是鐵證如山了。 后來還聽說,老許自己聽到風聲后,曾把各施工隊的負責人喊到一起吃了頓飯,關照他們不能瞎說。而這樣的聚會檢察院掌握得清清楚楚。我猜測,檢察院在查你,應該會監聽你的電話,你的一舉一動已經都在辦案者的眼皮底下了。而那些施工隊的老板也都在老許進去前先進了辦案的地方。每個人都被關了幾天,不說清楚問題不讓出來。 真的想不到,事情會到這一步。上面紀委的頭頭說,給了老許機會,只要他自己說出來,把錢、物主動交掉,應該會有回旋余地。但老許一直不肯說,是進了檢察院才交代的,案子已定,出不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