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表于:2014-10-26 上午 /閱讀:934 /評論:2
欣聞四中全會的主題是討論以法治國,就迫不及待地渴望知道究竟說些什么。因為依法治國,公平正義這件事,于國家、于人民群眾實在太重要了,可以說它是人民當家作主人的具體化。 讀了公報后,感到在96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,有望結束“無法無天”的時代,使國家走向現代化行列。 現代化國家的底線,就是四中全會確定的以法治國,公平公正,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使社會的政治利益、經濟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體社會成員之間合理而平等分配。它的鮮明標志,就是權利的平等,分配的合理,機會的均等,以及司法的公平。 縱觀歷史,在我國,歷朝歷代,包括實行人民民主以來,從來沒有做到過“有法有天”。因此可以說四中全會有著開天辟地的意義。 法治,既規范公民的行為,更制約政府的行為。刑不上大夫,包括大夫的親屬、同僚,這種比比皆是的事,相信以后會少得多。人會活得有尊嚴。雖說這有個過程,不會一說就成,有紛爭是必然的,但無論如何不會再走回去。相信大多數人對此是有信心的,會充滿希望期待的。 回憶我們走過的路,特別是經歷過的那么多政治運動,傷害了那么多人和家庭,出現那么多的冤假錯案,追究起來,一個重要原因,不就是“無法無天”嗎?正是這個“無法無天”,造成對人民群眾、對同志、對朋友的不公平,對他們的尊嚴沒有給予應有的尊重,傷害了無數人。 1952年“三反五反”時,我在十六指揮部當秘書。一天晚上,斗批一家茶葉店的資本家,小分隊的同志打電話到指揮部來報告,說這個資本家不肯交代偷稅漏稅,在斗批他的時候他還打了我們工作隊員。 我一聽,這個資本家年輕氣盛,我和他談過話,覺得他太囂張了,應煞煞他的氣焰。于是,不經請示,自作主張,要工作隊將他綁起來送派出所。 事后了解,所謂打了工作隊員的事,是斗批他時,我們這位隊員上前撳他頭,他用手推開時帶到這位隊員的臉上,并構不成他動手打人的情節。結果,派出所沒有接受;我也因此受到批評。 今后,實行公平公正,以法治國,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無論歷史的問題,現實的問題,都比較好解決。把問題攤開,以事實為根據,以法律為準繩,公平公正,該怎么解決就怎么解決,一清二楚。用不著那個領導人出面講話,也用不著去求教那個領導,求也不管用。在事實面前,哪個領導人也難易一手遮天。 “執法中有種常見的情況,就是徇私枉法,犯同樣的問題,因為你同他關系好,他就放你一馬;如果你同他有過節,或者惹了他,他就盯住你不放,往死里整。這也是不公平公正。怎么辦?”有人提出這個問題。 這里提出一個問題,即:公平公正,必須公開,這也是個原則。玩弄權術的人,很多作為是見不得人的,一公開,他就玩不轉了。 從管理學講,公平公證,以法治國,也免不了有個從前期震蕩,到逐趨穩定的“浴盆曲線”過程。這里,重要的在黨的領導。國家所以走到以法治國,國家治理的現代化這一步,把這一步繼續走下去,走好它,關鍵在黨。公報提出,在實行以法治國的同時,黨的改革,從制度上匹配也在進行,使我們感到有了最可靠的保證。 作為一個共產黨員,在公平公正,以法治國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,我想就是要在對事、對人、對己中,用好公平這把解剖刀。遇事堅持公平原則,為之奮斗,也可說它是黨性的表現。